拆除违法广告牌近1.7万平方米

发布日期:2013-05-20    【字号:  
      好的户外广告可以为一座城市增彩,但如果户外广告过于零乱,并存在安全隐患,那便是为城市形象摸黑了。据了解,我市户外广告安全隐患检查整治行动启动1个月来,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局已拆除不符合要求的各类广告牌近1.7万平方米。

      据了解,从4月15日起,我市以专项整治为突破口,突击整治各类存在安全隐患、不符合设置要求和严重影响市容环境的户外广告。市执法局综合处冯处长说,此次整治范围为近郊四区、高新开发区、黄河风情线、东方红广场等区域的建(构)物立面、顶部广告和落地广告、立柱广告以及大型门头店招。“目前,我市所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大部分设置时间在五年以上,其中喷绘、三面翻居多,且也存在程度不同的安全隐患。通过此次整治,力争达到‘三符合’,即:符合设置准则、符合安全要求、符合市容管理规定。切实做到消除安全隐患,改善城市容貌,全面提升城市立面形象。”

      在检查整治行动中,检查组主要对已审批和待审批的户外广告进行安全检测。由专业检测机构对广告牌结构的强度、刚度、稳定性、风载力、抗震度,对钢结构的防腐、外观节点连接点(尤其是焊接点)、基础、连接部件、避雷设施进行检测。对三面翻、电子屏广告牌电路进行检测,检测后做出真实详细的检测报告。对检测结果低于二级安全标准的,原则上予以拆除,如果经整改能够达到二级安全标准的,准予继续设置。同时,对不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广告予以拆除;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;对审批过期未按时办理续批手续的户外广告予以拆除;对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的各类广告(空置、陈旧、破损、污浊、褪色、缺字或灯光显示不全),已审批的限期整改,未审批、审批已过期和未按期整改的予以拆除。

      根据排查摸底情况,由市执法局综合管理处会同市安监局及相关评审机构,逐街逐路对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核查评审,确定改造对象和拆除对象,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。按照评审意见,对安全等级达标,并确有必要设置的,由市执法局直属一大队责令产权单位限期补办或续办审批手续;需要提升改造的,产权单位提交改造设计方案,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;对确定需要拆除的,由各区执法局、各大队责令产权单位限期自行拆除,拒不拆除或到期未拆的,由各区执法局、各大队依法组织强拆。据介绍,此次整治活动为期4个月,截至目前,共计已拆除包括门头、墙面、楼顶、灯箱、指示牌在内的各类不符合规定的广告牌16629.55平方米,其中,50平方米以上大型广告52块、4732平方米。

作者:首席记者甄燕红  稿件来源:兰州新闻网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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